更新日期:
Sun, 30.03.14
宗旨:
提供獎學金給予成績優異而就讀香港教育署註冊小學一年級至中學七年級之同學,鼓勵其努力向學,日後作為社會棟樑。
獎學金資源:
所有獎學金皆來自香港樂群康樂會。每年由康樂基金撥一筆定額款項,供本年獎學金之用。
申請資格:
一、就讀本港教育署註冊小學一年級至中學七年級學生;
二、最近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優異;
三、未被學校記大過;
四、申請人必須為本會會員,並入會超過兩年或以上者。
申請截止日期:
由2014年4月1日起暫停接受申請,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評審:
所有申請均交由本會之評審委員會審核,所有審核結果,不得異議。
獲獎結果:
視乎每年所收申請數量而定,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所有批出之獲獎學金者,將會收到書面通知。若超逾上述日期前尚未收到書面通知者,則當作未被接納論。
附則:
本計劃如有任何變更,恕不另行通知。